《关于印发莱芜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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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号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莱芜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农业局就“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质量兴农之路,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品牌建设贯穿农业全产业链,是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和持久动力。品牌强农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品牌强农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路径。品牌强农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品牌强农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举措。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 以“山水好莱芜 绿色农产品”为基点,深入挖掘莱芜农产品的核心价值与文化内涵,塑造莱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全面提升基地建设、农产品生产与加工质量水平。 三、《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我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新格局。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等组织,努力打造个性化品牌,到2020年,培育市级农产品品牌30个,省知名农产品公用品牌2-3个,企业品牌10-15个。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 (一)打造莱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 突出莱芜山水特色,通过专业媒体打造莱芜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 (二)努力打造优质品牌农产品 通过抓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抓农产品品牌质量。 (三)建立品牌农产品评价标准 结合省品牌标准,制定市级农产品品牌评价标准,推动评价体系建设 (四)推动线上线下品牌农产品营销推广 积极配合省品牌建设规划,组织莱芜市级以上品牌农产品参与省品牌连锁店、主流超市、电商网络平台展销,到2020年,争取10--15家莱芜品牌农产品进入省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或与省知名品牌农产品打包进入多家超市或建立销售专区。同时大力实施品牌农产品国际市场拓展工程,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手段,开拓境外市场,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出口。不断提高莱芜品牌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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