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惠农政策
“新主体+”引领现代特色农业转型
发布日期:2018-07-10浏览次数: 字号:[ ]

全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聚力乡村振兴纪实

?

核心阅读: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则和产业升级规律,与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相适应,框架完整、配套协调、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带动了全市特色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

? 新主体+特色种养

? 搭建特色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高位平台,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7月3日,记者来到农高区寨里镇锦阳香山茶业家庭农场,漫山遍野的茶树郁郁葱葱,满目青翠,一株株茶树枝繁叶茂,一片片嫩芽傲立枝头。茶园技术负责人向光荣告诉记者,农场集聚规模化发展效应,实施标准茶园高效规范统一管理,茶叶生长周期长,具有叶片肥厚,香气高扬,滋味浑厚,耐冲泡等北方茶的显著特点。

锦阳香山茶业家庭农场占地260余亩,建有大棚160余座,年产茶约26000余斤。农场每天可提供60-80个就业岗位,每人年均增收2.6万元。农场被评为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区重点扶持项目,先后荣获省家庭农场示范场称号、市级模范家庭农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进单位等称号。

据介绍,市农业部门积极发挥优势,搭建起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突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发展理念,彰显产业特色,强化科技支撑,创新发展机制,提升茶产业的综合效益。目前,全市茶叶种植基地已发展到8处、4500余亩,打造“齐鲁干烘”、“凤城干烘”、“龙山大观”、“六穆”等特色茶品牌。据初步统计,全市茶产业发展带动社会就业2000余人。

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成为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为农业农村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通过这一高位发展平台,有力地提高了农业经营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发展到168家,农民合作社1866家,联合社21家,发展家庭农场597家。其中,今年新发展合作社60家、农场20家;国家、省级、市级示范社分别达11家、47家、247家;省级、市级示范场13家、89家。

?

新主体+市场营销

持续推进优势农产品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抱团发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业的有机衔接

采访中,记者在莱芜东兴源食品见到前来考察公司寿司姜片的美国客商木村先生。“今天是客商第二次来考察了,等一会我们要签订一笔20万美元的合同。”据公司副总经理王波介绍,东兴源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生产的“头道菜”牌生姜姜片、姜酵素及生姜调味品等主打产品,在国际市场已从传统的餐饮渠道进入到航空专线、超市,“这说明公司产品的品质已经得到各国消费者的充分认可。”

多年来,我市着力培育深加工龙头带动主体,进一步加快高效出口农产品“走出去”。围绕生姜、大蒜、桃等优势产业,重点提升万兴、泰丰等一批骨干企业,壮大凯瑞山楂、五福茶业等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培育一批莱芜黑猪等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稳步提升。全市168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26家,农产品由原来简单的粗加工拓展到现在的保鲜、腌渍、脱水、速冻等多种加工工艺,开发出姜片、姜酒、姜茶、黑蒜、白花丹参茶等精深加工产品200多种和3大系列特色畜禽品牌产品,大踏步地走进了国内、国际高端市场。

据了解,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还不紧密,合作方式简单,85%以上的合作社没有进行盈余分配,90%以上龙头企业长期大面积租种农户耕地,除支付租金外较少与农户发生经济联系,制约着农民增产增收。为此,我市进一步明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实施标准化绿色生产、品牌化营销、智能化管理,带头发展农业“新六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特色农业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市农业部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六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呈现良好势头。

位于农高区寨里镇的盈和源蚕桑产业专业合作社,集科技研发、种植养殖、产加销、观光旅游等于一体,构建起全新的产业增值链条。桑园种养殖产品实行产前统一采购、产中统一服务和产后统一销售生产模式,引导农民加快产业化经营,对接经营销售市场,让农民抱团式发展,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发力,有力地促进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深度融合对接,每亩果桑由原先产值2000余元发展到现在5000余元,通过收购农户的桑叶、桑芽、桑椹、桑枝等让农民每亩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

???? ? 新主体+制度设计

?????? 聚焦短板,强化规划,政策发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规范高效持续发展的黄金期

??????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针对新型农业主体现阶段发展面临的财税支持、设施用地、信贷保险、人才引进等共性难题,《意见》出台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帮解用地、提升基础、金融助力、保险分担、品牌创建、人才支撑等8项针对性举措,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将获得“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示范奖励”等财政政策扶持。

据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高效发展,我市也将加大指导、扶持、服务、培训力度,加强动态监测,培育示范典型,引导其完善内部机制,抓好人才培养,增强带动能力,全面提质增效转型。目前市农业部门已起草《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准备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而产业兴旺离不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强力示范带动。通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各类经营主体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大力发展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联系的一体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模式。

“要强化政策吸引和服务指导,不断规范新型经营主体高效运行,进一步密切利益联结机制,充分让农民共享产业增值红利。”市农业局局长谢天目说,积极探索农户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租赁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在劳动、技术、产品、信息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增强特色现代农业品牌化发展和市场化竞争能力。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