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型沼气工程设计方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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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1.建设单池容积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沼气工程及日供气量五百立方米以上秸秆气化工程; 2.具有完备的工程建设设计方案: (1)工程设计单位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2)项目建设地点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3)规划布局及设计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4)技术工艺科学合理; (5)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等内容完整、科学、符合实际; (6)投资概算合理并与企业经济能力相适宜; (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废弃资源; (8)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有沼气、沼渣和沼液利用设施。 3. 通过行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纸质5份,装订) 1.《莱芜市农村大型沼气工程建设核准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5.行政区农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⑴窗口接收 莱芜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西大街152号 联系电话:0634-6112698 ⑵信函接收 莱芜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西大街152号 邮编:271100,联系电话:0634-6112698。 ⑶网络接收 网址http//www.lwxzfw.gov.cn/ 2.获取收件编号 ⑴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按办理情况提供编号,并告知申请人。 ⑵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按办理情况提供编号,由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⑶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点击“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即可通过外网获取受理编号及密码。网址:http://www.lwxzfw.gov.cn/。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⑴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⑵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人员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告知申请人。 ⑶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 http://www.lwxzfw.gov.cn/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⑴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⑵属于信函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生态农业科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http://www.lwxzfw.gov.cn进行下载。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人员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4-6112698 网络查询网址:http://www.lwxzfw.gov.cn 查询步骤: 1.进入莱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wxzfw.gov.cn 2.在首页找到“办件查询”窗口(输入受理编号及受理密码)或“办件公示”栏(滚动字幕实时显示审批动态,内容包括:受理部门、受理事项、缴费状态、申报日期、完成时间、办件状态等)均可适时查询办件进程。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核准文件到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领取或邮寄送达。 |
《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2007年11月通过,2015年7月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